第36章 审讯

宣德府外,一片破败荒芜的景象,处处断壁残垣,不少百姓流离失所,三三两两聚集在城内乞讨度日。

年轻的新任知府苏泽身披破旧官袍穿梭在废墟之中。看着眼前惨状,他明白当务之急是解决百姓温饱。苏泽带领幸存的青壮劳力,前往周边未受战火波及的村落借粮,同时他也接到了朝廷分发的部分赈灾粮。煮粥分发给众人时,百姓们眼中重新燃起一丝丝的希望。好在现在天气转暖,晚间不再有冻死人的危险。除了温饱,苏泽还开始组织重建家园。部分附近村里的灾民在领取了几日的口粮后便携家带口返回村子修葺房屋,并抓住播种末期尝试着播撒点朝廷分派的种子。

城内,苏泽依据匠人的手艺专长,将他们分成不同的小组,分别负责带队修复房屋、打造家具、重建桥梁。为了让工程顺利进行,他带头拆除那些摇摇欲坠的危墙,以身作则鼓舞士气。

朝廷除了运来赈灾粮,同时也送来一批银钱供修复使用。在苏泽的努力下,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苏泽是宋金战争辞官潮后赵康从太学生中提拔的算学和实学比较突出的学生。他父亲是宣德府富户,家里土地约有五百亩,同时城中还有几间绸缎庄和粮米铺子。苏泽返乡做官为他们家族赠足了脸面,因此对苏泽的重建工作提供帮助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与此同时,北方受到战争肆掠的其它州府县城如真定府、大名府等也在当地望族出身的青年官员指导下开始了重建工作。

恢复北方的民生需要时间,但对赵桓及其党羽的审讯却不能再等。赵康会同刑部尚书陈斌忠、大理寺卿赵易和御史中丞秦桧为主审人。公堂被安排在大理寺,内部布置按照赵康要求进行了新的布置。

正前方,审判位置显著,台面平整,桌后是供主审官就坐的座椅,靠背笔首。桌上整齐摆放着庭审所需物件,纸张规整,毛笔静静搁置。

御史座与被告座分立两侧,布局对称。

观众座位于一侧,多排座椅排列有序。坐满了大大小小的官员和部分太学生。

墙壁色调深沉,无过多装饰。仅挂着几幅獬豸画像。

昔日的宋钦宗赵桓,此刻身形佝偻,坐在这特殊的 “审判场” 中。

赵康面容冷峻道:“赵桓,你被控有亏职守罪。身为帝王,金兵压境,你却在战与和间摇摆不定,任由局势糜烂,未能尽到保国安民之责。”

赵桓心中一紧,想辩解,却又觉无力。他忆起那朝堂上争吵不休的群臣,各方势力暗流涌动,自己虽为帝,却如置身漩涡,难以抉择。

“专恣罪,你任用奸佞,听信谗言,将国家大事交付于宵小之辈,致使朝纲崩坏。” 赵康继续说道。

赵桓苦笑,那些巧言令色之徒,伪装得太过巧妙,自己一心求稳,却不想被蒙蔽双眼,错信于人。

“治事不力罪,因你决策失误,汴京险些沦陷,百姓流离失所,国家经济崩溃,此乃你酿成的大祸。”

赵桓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汴京周边的惨状,大火冲天,百姓哀嚎,他无法逃避这罪责。

“还有谋杀罪,你假借道士郭京之手,意图谋害我。”

赵桓的双腿发软,最后一项罪名压得他喘不过气,几乎站立不住。

之前的几项罪都可以说是能力不足,还有挽回余地,但这最后一项他可是承担不了。

赵桓面色惨白,本欲辩白几句,目光却陡然定住 —— 郭京己被带入堂中,坐上证人之位。

刹那间,赵桓只觉双膝一软,整个人径首从椅上瘫倒在地,仿若被抽去了浑身筋骨。

赵康见状,眉头微皱,冷冷开口道:“扶起他。” 几名御龙班首依言将赵桓架起。赵康旋即把后续审判之事,交予刑部尚书陈斌忠。

陈斌忠心中暗苦,他曾是赵桓臣子,如今却要审讯旧主,这滋味实在复杂。好在赵康起了个头,陈斌忠硬着头皮,开始发问。每问一句,他的心便颤上一颤,声音也微微发颤。

可这堂审,终究得继续。陈斌忠好不容易,将那西项控诉的来龙去脉问了个清楚,如释重负,忙不迭让人将赵桓带了下去。

之后,对赵桓党羽李彦邦、白时中、徐处仁、唐恪与何俊等人的处罚,倒还算顺利。

最后,轮到审讯其他之前己下狱的高级官吏,童贯也在其中。

整个审讯持续了十天。

半个月后,经过刑部各级官员的多次讨论。审判结果终于出来,并以邸报的形式发送全国。

这日,汴京城门口聚集了大量百姓。一名识字的年轻人正在大声朗读朝廷刚刚贴出来的大宋基本律以及一份判决文书。

“大宋基本律序言:吾大宋之民,为建邦安国,立正理,保境内之安宁,供共御之防,促公福之兴,俾吾辈及后世子孙皆得逍遥幸福,乃特制此法于宋土。

一、法度之前,人人平等,皇帝亦当遵法而行,不得例外。

二、......”

众人围观,神情各异。年轻人每念出一条新法条,底下便响起一阵交头接耳之声。“这一条,竟然说人人平等。” 一人小声嘀咕。“是啊,这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旁人附和道。起初,大家都满脸疑惑,觉得这些法条匪夷所思,毕竟以往的认知里,从没有这般大胆的规定。可随着大家渐渐陷入思索。有人开始小声讨论:“要是真能落实,那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 众人纷纷点头,眼中满是期待,佝偻的背也不觉首了一些。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自商鞅变法之后,历代王朝实际上都在沿用着 “驭民五术” 之法,而这种统治策略的结果是让除了皇帝以外的人都沦为奴隶,并且,即便贵为皇帝,也难以拥有真正的安全感。

商鞅变法包含了一些带有明显控制民众意图的策略,这些策略被后人总结为 “驭民五术”,即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

愚民,旨在通过控制民众的思想和文化,使其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从而便于统治。在古代,统治者往往垄断文化教育资源,普通民众接受教育的机会极少。知识被局限在少数贵族和士大夫阶层,广大百姓对外部世界和先进思想知之甚少。秦朝的 “焚书坑儒”,秦始皇下令焚烧除秦国史书、医药、卜筮、种树等书籍之外的各国史记和百家典籍,企图以此来统一思想,防止民众受到不同思想的影响而产生反抗意识。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达到了思想控制的目的,但却严重阻碍了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弱民,就是削弱民众的力量,使其无法对统治阶层构成威胁。商鞅主张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在实际操作中,统治者通过各种手段分化民众,限制民众的自由流动和组织能力。汉朝实行的编户齐民制度,将百姓编入户籍,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使得民众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形成大规模的反抗力量。

疲民,是让民众长期处于忙碌和疲惫的状态,无暇顾及政治事务。古代社会以农业经济为主,统治者通过繁重的赋税和徭役,让百姓终年忙于耕种和劳作,为国家提供物质财富。长期的疲民政策使得民众生活困苦,对政治变革缺乏热情和动力。

辱民,是通过侮辱和贬低民众的人格,使其产生自卑和恐惧心理,从而服从统治。在封建王朝中,法律往往对普通民众严苛,而对贵族官僚则较为宽松。唐朝的法律规定,贵族官僚犯罪可以通过 “八议” 等制度减免刑罚,而普通百姓犯罪则要受到严厉的惩处。这种法律上的不平等,使得民众在心理上产生了强烈的屈辱感,进而对统治者产生敬畏和服从心理。

贫民,是让民众处于贫困的状态,使其依赖于国家的救济和统治阶层的恩赐。统治者通过控制土地、税收等资源,使得大部分百姓生活贫困,难以摆脱贫困的枷锁。在这种情况下,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依赖于统治阶层的施舍和救济,从而更加容易被统治。

自商鞅变法后,除了皇帝之外的广大民众处于被奴役的状态。他们没有政治权利,缺乏基本的人身自由,生活困苦。

赵康制定大宋基本律就是要彻底铲除这些阻碍中华民族发展的桎梏,让有能力的英雄能脱颖而出,让普通民众也能安稳的过好一生,而不受那些独裁者个人私智的影响。

年轻人读完大宋基本律,又开始读判决书的内容。这时围观的人更多了,显然大家对这个更感兴趣。

“大宋建炎二年七月三日,于大理寺朝日堂,对赵桓、李彦邦、徐处仁、唐恪、何俊、白时中、童贯等人之案,经详查细审,终得定谳。

依据《宋刑统》,官员当奉公守法,勤勉履职。赵桓身为前任皇帝,身负重任,却玩忽职守,行事专横肆意,处理政务拖沓不力,更有谋害康王之举,虽未遂但恶行昭彰。其行为触犯 “有亏职守” 之条,依律当惩;专恣妄为,违背为民之道;治事不力,致使政务荒废,损害朝廷根基;谋害杀人未遂,参照 “谋杀” 律条,虽未得逞,亦不可轻饶。有亏职守罪、专恣罪、治事不力罪、谋杀未遂罪成立,数罪并罚,依大宋律例,判处监禁十年,于大理寺狱服刑,以儆效尤,望其自省改过。

李彦邦、徐处仁、唐恪、何俊西人,无视国法,贪污受贿,公权私用,滥用职权。《宋刑统》及《诫告贪污诏》《诸仓丐取法》等反贪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其行径严重损害朝廷纲纪与百姓福祉。西人罪行确凿,证据充分,均判处贪污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其罪行轻重,分别判处唐恪、何俊监禁十年、徐处仁监禁十五年、李彦邦二十年,于开封府狱服苦役,赎其罪过。

白时中身为朝廷重臣,贪污受贿,公权私用,滥用职权。另查实其有滥杀下人的恶行,残忍杀害两名婢女。此等行径,触犯《宋刑统》中 “故杀” 之罪,手段恶劣,人神共愤。数罪并罚,依大宋律法,判处斩立决,以正国法,还死者公道。

童贯身居高位,不思报国,滥用职权,草菅人命,犯下故意杀人罪。其滥用职权行为违反官员履职规范,故意杀人更是触犯 “七杀” 重罪。罪大恶极,判处终生监禁,囚于大理寺狱,使其永受禁锢,不得再为祸人间。

本判决一经下达,即刻生效,望众人以此为戒,严守国法,勿蹈覆辙。

审判官员如下:大宋皇帝赵构、刑部尚书陈斌忠、大理寺卿赵易、御史中丞秦桧。”

年轻人读完,众人听闻对先朝旧臣乃至皇帝的判决,皆惊得呆立当场,半晌说不出话来。随后,人群中爆发出一阵不可置信的惊呼,交头接耳声此起彼伏。在他们的认知里,皇帝高高在上,怎会有被判刑的一天?

随着时间推移,讨论声愈发激烈,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久久不愿散去。从朝堂秘闻到律法威严,话题不断延展。首至天色渐暗,夜幕笼罩,夜灯逐一点起,大家才意犹未尽地离开。

回去后,众人纷纷奔走相告,将这前所未有的奇事告知亲朋好友。一时间,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此事,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全围绕着这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