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乐这段时间努力上班,下班每天开始学习,毕竟考试决定自己的命运,自己一个稳定的工作,这才是一辈子的人生。
有了稳定的工作,就有了稳定的收入,自己这一辈子会过得非常好,当交通协警的日子还是比较快乐的,碰到那些不讲理的人,自己感觉过得还是比较舒心的。
十月份就这样过去了,同事们发现徐小乐最近上班非常认真,下班就消失了,不知道对方在忙什么,但是人家也不指望进步,好像就是混日子的。
同事们干什么的都有,大家基本上都是本地人,极少像徐小乐这种情况。生活就这样平淡的日子当中到了十二月份。
无论是报名工作还是准备工作,都是非常的顺利,时间一晃就到了考试当天,徐小乐兴致勃勃而去,高高兴兴而出,发挥出了自己应有的实力。
等待的时间还是非常漫长的,剩下的就是看自己能不能进入面试,当下班之后打开网站才发现,自己居然通过了笔试。
徐小乐简首高兴地跳了起来,真是老天爷帮助自己,剩下的就是精心准备面试,然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体能测试,最后按照综合成绩,能够决定录取谁?
没想到这时候,刘颖突然又在香港接到了单子,还是摇号的事情,徐小乐趁周六周日特意跑过去还请了一天假。
这次虽然只有三个指标,但能让自己赚不少钱,因为这次买的房子稍微大一点,再加上房价又上涨了一点,所以这次的报酬还是非常丰盛的。
当徐小乐顺利从香港回来,银行卡里又多了600,000港币,再过关的时候,突然间注意到前面有一个人。
年纪大概40岁左右,身高在1.67米左右,光头,而且胳膊上有纹身,看就是社会人,这个人的行为举止比较奇怪。
虽然表面上看这个人非常的正常,但是能够明显感觉到对方在观察周围的情况。徐小乐也没有多想,等第二天自己上班的时候,在路口又看到了这个中年男人。
感觉这个人非常奇怪,他跟一个当地的小青年在一起,这个小青年脸色苍白,黑黑的眼圈,感觉不正常,因为对方精神状态非常的萎靡,好像是吸毒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之间见到了一个熟人,这个人自己记得非常清楚,是隔壁县公安局的局长。
对方好像在跟着这个小年轻的,徐小乐就更加奇怪了,看到徐小乐穿了一身交通警察的衣服,这个刘局长也感觉非常奇怪。
但是这时候并不是说话的时候,也不是打招呼的时间,总是感觉这个人看着非常眼熟,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
徐小乐这时候感觉不对,这时候开过来了一辆车,这是一台丰田的轿车,然后这个香港中年人还有这个年轻的就上了这台车。
后面马上就有人在跟踪,徐小乐能够感觉到,恐怕这个刘局长今天是带着任务过来,但自己并没有为难对方,而是按照规矩正常执行自己的任务。
然而事情巧合,就巧合在,当这辆黑色的丰田轿车从自己面前过去的时候,徐小乐突然发现这个司机自己好眼熟。
这不是肥胖大哥身边的大虎吗?这家伙有命案在身上,竟然还敢这么嚣张的出现在马路上。
按照正常的理解,一个人身上有案子,应该找个犄角旮旯的地方,老老实实的生活。因为在这种贫困或者偏远的地区,当地的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有点薄弱,穷乡僻壤才能够隐藏一个人。
居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简首是太牛逼了,徐小乐不得不佩服大虎的勇气。自己记得可是非常清楚,当时朱老大曾经跟自己说过,大虎小虎两兄弟,其中有一个是吸毒的。
一个吸毒的成员跟一个港人在一起,难道这是一起毒品走私案件?可惜啊,现在自己还不是正式的警察,否则就是自己立功的好机会。
这个刘局长对自己可不怎么样,当年我帮了你那么大的忙,你事情办成了,最后居然连感谢都没有感谢我,你这个人也太没有良心了。
其实是刘局长己经忘记这件事情了,毕竟每天这么多工作,再加上忙着处理这起特大的案件,就将徐小乐抛之脑后了。
但是看着眼前这个交通写景,自己非常眼熟,局长还真的认为,世界上真的有人长得非常相似。
毕竟想想也不可能啊,一个北方地区的人,不可能跑到广东来当交警协警啊。所以也就没有拿这当回事。
晚上徐小乐回到自己家,觉得首先应该保护自己,毕竟现在自己不是警察,如果是警察的话,大虎今天绝对是跑不了。
第三天许小乐去面试的时候还是非常顺利,剩下的就是等着体能测试,最终按照综合成绩才能够决定录取。
体能测试安排的时间并不是很晚,差不多又过了段时间,徐小乐很完美的进行了体能测试,自己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根据自己计算的分数结果,自己应该能够被录取,所以徐小乐选择了辞职。李娟这时候刚刚放出来,来到交通队来寻找徐小乐的时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毕竟在马路上找了好几天,实在没办法就来到交通队,没想到徐小乐前几天己经辞职了。
李娟的眼泪都流了出来,就是想找到徐小乐问一问,你到底为什么跟我分手?
女孩子的逻辑是感性的,她可能因为一句话感动,也可能是因为一个动作,一个很小的事情,就能够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
而陷入执念的李娟,就想找到徐小乐亲口问一问,就算是让自己死也得死个明白。
徐小乐不知道啊,还在等待着公安局通知自己的电话,主要是工资只有2600块钱一个月,这一批交通协警流失非常的多,很多人都是没办法满足自己的生活,所以就选择了辞职,这在当时属于正常的情况,见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