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了半天,女司机终于开心了,“老公,你一定要让这个外卖小哥,知道什么叫代价。”
“没问题,咱们是有钱人,犯不着和这个穷光蛋计较,但是想出这个气还是比较容易的。”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只限这个男人坐在车里直接拿出电话,“哥几个在哪里,我这有点事儿,咱们见个面。”
开着这辆红色的福特轿车,就来到了一个饭店,原来这个男的,是附近一个开店的老板,他肯定是有钱呀,毕竟本地人。
很快几个人就商量好了,阿华的电动车太平常了,害怕认错人,几个人就准备去附近寻找,很快就找到了阿华的站点。
经过询问,马上就确定了,阿华本人。此时的阿华刚刚回到站点,也没有人说自已,说有人过来寻找自已,抢了一个单就走了。
对方直接开着车就在后面跟着,送外卖就得抢时间,所以阿华就把电动车开上了机动车道,在两辆汽车中间来回穿梭,这样能够节省时间。
人家等着就是这个机会,观察到阿华的动作,这几个过来帮忙的人,马上就有了想法。
当天并没有行动,阿华深夜回到家里之后,没有注意到,后面一直有两辆车跟着自已。
对方看到阿华进了小区,最终确定了阿华住的地方,便走了。
第二天10:00多,阿华骑上自已的小电驴,准备去站点,刚出小区门口,就被一辆车盯上了。
人家也不着急,因为你们外卖点只有南北一条路,在两个十字口就开始准备好了,当阿华急匆匆骑着小店里去取餐的时候,对方并没有行动。
当阿华送餐的过程当中,在汽车道上行驶的时候,对方就在后面,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一个十字路口,当阿华准备拐弯的时候,直行车辆根本就不踩刹车,就这样直挺挺撞了上去。
因为阿华的机动车道路上拐弯,本想着对方应该会让自已一下,可人家并没有让。
剧烈的撞击声,让阿华的小电驴,当场就直接飞了出去,阿华本人也重重地摔在地上。
下车的男子,就是昨天那个美女丈夫的哥们张勇,下车之后不慌不忙,马上打120,同时拨打110。
因为是在市区的繁华路段,110民警首先到达现场,同时交警也过来了,120也过来了。
对于现场,因为有行车记录仪,阿华作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本身就是违反交通规则的。
其次,阿华的电动车经过改装,完全不符合标准,这是属于非法改装,未经批准。
可以认定为机动车,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驾驶证,同时也要取得合格证,而且还要挂牌,因为这已经属于电动摩托车。
第三,阿华拐弯让直行,这是交通法所规定的,所以责任全部在阿华。
阿华从地上起来之后,幸亏自已今天穿戴整齐,胳膊护罩头盔,包括这身衣服,衣服虽然破了,但人还真的没什么事儿,主要是拐弯的时候,速度并不是很快。
面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阿华真的是无语,这次自已是全责。
阿华非常生气,看着张勇,“我说大哥,我就是一个穷人,我就是一个跑外卖的,你就不能踩刹车让我一下吗?”
“我虽然非常同情你,但是我是按照正常行驶,你本来就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你就不应该来机动车车道,这次算你命大,只是你的电动车报废了,下次恐怕你都危险,以后不要这样了。”
“交警同志,我这辆宝马轿车,需要去4S店维修,我已经报了保险,保险公司也过来了,我要求代位赔偿。”
交警同志无所谓,“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出了,剩下的事情,你们自已看着办。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去人民法院。”
阿华没有办法,以为这只是一场意外,其实这是今天预谋的结果,没想到阿华的电动车彻底报废了,除了电瓶之外,恐怕什么都不能要了,车架子摔的稀巴烂,根本没什么用了。
没有办法阿华只能无奈地将自已的小电车,收拾收拾,直接拖到了电动车维修点,看看能用的就用,不能用了就换新的。
今天送餐肯定是迟到了,差评肯定是跑不了,阿华的眼睛都通红,没想到宝马车司机跟着过来。
“来吧,兄弟,我拉上你,你看让我去哪里维修?”
阿华没办法,只能坐上车,没想到对方直接来到了本地的宝马4S店,经过简单的初步定损,6000块钱。
人家车主张勇根本就不换,人家就是要换新件,阿华没办法只能掏钱,保险公司说的非常明白,如果你今天掏了钱就算了,否则的话咱们只能去打官司,到时候还有律师费。
阿华忍痛掏了6000块钱,宝马汽车就留在了4S店,这时候又过来一辆红色福特,这不就是昨天出交通事故那个女的吗?
张勇上了车,打开车窗窗户,“怎么样朱小华,今天给你安排的不错吧,昨天就跟你说了,你给我修修车就算了,否则的话,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
对方说完关上窗户,一脚油门就走了,可把阿华气坏了,“我妈,你他妈真狠。”
阿华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这根本就不是偶然的交通意外,这纯粹就是精心的算计,看样子对方打算撞自已一下,还要让自已自已承担医疗费用,可把阿华气坏了,简直就是火冒三丈,气愤地阿华都不知道,怎么发泄自已的愤怒了。
张勇,吴梅,你们两个有种,咱们走着瞧,阿华绝对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让这两个人付出代价,但是现在自已还得跑外卖,毕竟这是自已的工作。
步行回到了维修点,自已的电动车,老板懒得理了,“我说阿华,你这个电动车根本没有必要维修,你的电瓶我直接回收了,你直接买个新的算了。”